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晋级评审工作(以下称评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了进一步规范后续评审工作,维护评审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使评审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中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守评审原则
晋级评审分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评审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审阅参评人员各项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参评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严肃评审纪律
1.如发现参评人员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2.参评人员不得将自己的评审简表或其他申报材料亲自或委托他人递交给评委。严禁向评委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晋级评审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任何人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评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参评人员。
4.评委如收到参评人员在评审时予以关照的短信、电话及申报材料等,请告知并将材料交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三、加强监督检查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同时,评审期间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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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安大学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