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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发布人:能电学院-院办    点击: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要求,学校党委拟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我院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教职工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在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担任党支部委员及以上的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2018年以来,已被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不再列入学校表彰的推荐范围。

按照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推荐名额如下:

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教职工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

教职工党员

学生党员

1

1

3

5

1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1)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站出来、顶上去,敢负责、敢担责,主动承担志愿服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乡村振兴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能够强化育人使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大先生”要求,工作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站出来、顶上去,敢负责、敢担责,主动承担志愿服务;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团结同学,无私奉献,用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同学,带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关心和热爱集体,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党员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党支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围绕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实干担当促发展,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动做好政策宣讲、释疑解惑,当好广大师生的“主心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实施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党支部能够做到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七个有力”)。

三、评选步骤

1.提出推荐对象。各党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进行推荐,经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议通过后,提出推荐对象;党支部严格对照“七个有力”的标准,认真评估本支部党建工作成效,成绩突出的可向学院党委提交申报材料。

2.推荐名单与公示。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均应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格(见附件)。推荐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于65日下午17:00前报学院6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