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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发布人:能电学院-院办    点击:

院属各单位、各位教师:

根据《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能电【2022】7号)和《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能电党【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能电学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职数

序号

机构名称

岗位设置

职数

1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副主任

1

2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副主任

1

3

社会合作中心

副主任

2

二、基本原则和任职条件

符合《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能电党【2022】2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任职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党委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3.民主推荐。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包括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推荐意见集中的,可不进行会议推荐。

4.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6.确定拟任人选。学院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在学院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发文。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党委将发文任用。

四、有关要求

1.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系室所有教师,确保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请有意报名的教师,于12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填好的《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名表》报送至学院办公室(能电学院办公楼6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dxybgs@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