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昊
副组长:王艳 段晨东
组 员:倪凤英 李文 茹锋 耿莉敏 徐先峰 张鹏 张懿璞
秘 书:韩啸
二、复试分数线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专 业 |
复试分数线 |
0823Z6 新能源与动力工程 |
200 |
三、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
(二)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3号楼6楼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611办公室
四、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报道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网上报名时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所有硕博连读生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此项材料单独收,无需装订);
7.三级医院或长安大学校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凡参加过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
8.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9.长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务必在承诺书上签字);
10.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及招生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
相关附件下载请链接至长安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https://yzb.chd.edu.cn/2024/0515/c2770a242650/page.htm
五、考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考查和综合面试考核。
1.思想政治考查: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综合面试考核:复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4:00
2.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具体面试地点及顺序将在学院复试QQ群中通知)。请各位考生在5月18日中午12点前加入长安大学能电学院2024博士研究生复试群(要求备注:姓名+报考专业)。相关复试详细安排学院将在群中公布。
六、录取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2.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任何科目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满分的60%)一律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即为报考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攻读长安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并承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和省上录取检查时发现被其他招生单位重复录取,均按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包括准考证、身份证、体检报告原件等。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研招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