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举报,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专业方向分流录取的,学院将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录取环节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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