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院徽标识是学院办学理念和文化特征的体现,是学院形象的符号和文化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为更好展现学院文化、彰显学院精神,内聚合力、外树形象,经过前期作品征集、在线投票、专家评审、设计优化、师生代表意见征集、学院决策等环节,现将长安大学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徽予以公布,即日起正式启用。
12月2日晚,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徽发布仪式在长安文化艺术中心大礼堂举行。“5、4、3、2、1!”伴随着倒计时的开始,在各位领导老师及学院全体师生的共同见证下,学院党委书记姬国斌、院长陈昊,学院工会、团委、各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点亮屏幕。在热烈的掌声之中,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徽发布亮相!
院徽含义: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徽整体采用同心圆环为主框架,外圆轮廓上方为中文院名,外圆轮廓下方为英文院名。校名使用长安大学校名标准字体,院名字体为简约庄重的黑体,下方英文全称体现能电学院开放包容、国际化的视野。同心圆环象征着学院师生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凝心聚力谋发展,团结奋斗向未来。
院徽主体是一座学术殿堂的造型,代表学院不仅是知识的殿堂、科学的殿堂,体现了学院“崇尚学术、尊重学者、关爱学生”的治学理念。两个“人”字组成顶梁,体现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殿堂两侧由两个“E”共同支撑,两个“E”分别为“Energy”(能源)及“Electrical”(电气)的首字母,突出了国际化识别特点,便于传播记忆;两个“E”对向设置,既体现了学院承担着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电气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建设任务,又彰显了学院不断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着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能源类高水平学院。
殿堂中心的“涡轮”是动力学科的象征,“闪电”是电气学科的象征,体现了学院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象征着学院事业发展奔腾不息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下方“阶梯”与殿堂相连,既寓意学院师生博学善思、蓬勃向上、开拓创新,走向智慧与成功;也象征学院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断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数字“1951”,表明学院的前身可追溯到1951年学校成立的发动机实验室,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学术积淀。
院徽主色调沿用长安大学校徽的标准红色和标准蓝色,一脉相承,易于识别;同时设置能电绿色,体现学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同时绿色代表希望、和谐、创新,寓意能电学院师生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迎接新挑战、奋进新征程。
(图文:刘欣 审核:倪凤英 网络编辑:王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