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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1-25    发布人:能电学院-院办    点击:

一、学院简介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成立于2022年,学院面向国家“双碳”战略,服务交通运输、能源动力、电力等行业,依托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两个一级学科,重点在交通能源融合与能源产储供用一体化、交通装备先进动力与能源高效利用、综合能源微网优化控制等前沿方向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学院拥有层次齐全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新能源与动力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3个本科专业。

学院建设有“交通新能源开发、应用与汽车节能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交通-能源-信息多网融合与自洽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陕西省甲醇燃料技术装备创新中心”、“全国醇醚燃料及醇醚清洁汽车专业委员会西安试验检测中心”、“陕西省新能源商用车创新中心”、“西安市交通先进动力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教学与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教职工89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32人、高级工程师3人。博士生导师(含国际博导)20人,硕士生导师58人。现有省部级人才3人,长安学者特聘教授1人,长安学者讲座教授1人,长安学者青年拔尖人才1人,长安学者青年英才3人,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人,2名教师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学院的导师队伍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充满活力。相关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请查看链接:https://ndxy.chd.edu.cn/szdw/bd.htm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院2025年拟招收新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及相关要求的体检标准。

3.须取得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4.考生报考需所报考的导师书面同意。

(二)硕博连读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硕士二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无课程不及格或补考记录。对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30%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课程重修或补考但重修或补考后必须合格,同时须提供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全国性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

3.硕士一年级研究生须已完成第一学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硕博连读后必须正常完成第二学期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不得有不及格课程。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上表现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5.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的资格。

(三)普通招考

1.满足所有基本条件。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9月1日)并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②有6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由学习课程的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③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研究论文至少2篇,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除外;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限人民政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4)长安大学职工和跨学科门类的考生不允许以同等学力报考。

3.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需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为其指导教师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第二且其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4)获得校级及以上(含全国行业学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5)入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

4.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75分或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研究生指导教师为第一)发表SCI或EI检索(含持有录用通知)的英文期刊论文。

3)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其他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博士招生简章本专业规定语种)。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或《长安大学普通招考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身份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学位、学历证明材料:①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和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二级甲等医院)或长安大学医院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一个月)。

6.本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支撑材料。

7.能够证明本人科研能力的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一份。

9.普通招考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4月1日至4月15日的法定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材料请按照纸质正常大小扫描成PDF版,按照顺序整理成册,并做封面列出材料清单列表,以备查验勾选。电子版发送至hx125@chd.edu.cn,纸质版用长尾夹夹起,按顺序放在文件袋中。文件袋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导师姓名,提交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能电学院611室,联系人:韩老师,029-82335325。

3.申请者请实名加入2025年长安大学能电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群(验证信息:姓名-报考专业),qq群号:881810202,以便及时沟通和获取后续信息。

五、资格审查

硕博连读、普通招考考生的资格由学院组织审查。

六、考核办法

1.硕博连读

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根据申请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占60%)及复试成绩(满分100,占40%)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硕博连读方式网上报名、考核时间根据春季学期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2.普通招考

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学习经历(含学业成绩及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推荐信等。

2)综合测评。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占比60%),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前沿科技把握能力。

3)复试。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道德品质、外国语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占比40%)。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规范并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公示。总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构成。

5)综合考虑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察结果、申请材料、体检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定人选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

八、其他

1.回避制度

博士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博士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博士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读博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指导教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按照《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全过程培养与管理的实施细则》中研究生招生指标规定的要求执行。

3.监督及投诉方式

考生对博士招生工作有意见、建议或者申诉、举报,可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029-82335325  

投诉电话:029-82335532

学院投诉邮箱:ndxybgs@chd.edu.cn

4.如上级部门招生政策出现变化,学院将对本细则做出相应调整,其他未尽事宜以《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及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长安大学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