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长安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长安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学院复试小组审核、面试等相关程序,现将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6月1日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9-82335517 白老师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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